9月2日,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及信息平臺發布了首批項目與減排量的公開信息,在CCER重啟后全國第一批項目公示中共有4類項目,包括碳匯造林、紅樹林修復、并網海上風電和并網光熱發電。截止至9月3日,共計31個項目公示,其中碳匯造林項目8個、紅樹林修復項目2個、并網海上風電項目18個、并網光熱發電3個。
根據公示信息,26個項目年減排量約730萬噸,其中海風類項目占700萬噸。若按照首個監測期3年來算,如果項目全部簽發,將產生近2200萬噸CCER。
2023年10月生態環境部發布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申請登記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具備真實性、唯一性和額外性;(2)屬于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項目方法學支持領域;(3)于2012年11月8日之后開工建設;(4)符合生態環境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登記的項目減排量應當可測量、可追溯、可核查,并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保守性原則;(2)符合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項目方法學;(3)產生于2020年9月22日之后;(4)在可申請項目減排量登記的時間期限內;(5)符合生態環境部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