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發自用以外,余電上網電量需按當月集中式光伏現貨市場加權平均電價結算。
撰文 | 臨淵
出品 | 光伏Time
話題討論度一直很高的山東分布式光伏,又出重磅的新消息了。
近日,山東省能源局發布了《關于<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征求意見稿)》,對此前發布的“魯發改能源〔2023〕1029號”通知進行補充。
后者由山東省發改委、能源局、住建廳、市監局、能監辦等五部門于去年年底聯合下發,當時就曾引發業內熱烈討論。光伏Time總結了其中比較值得注意的幾點以供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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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通知所指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為就地開發、就近利用且單點并網裝機容量小于6兆瓦的戶用光伏以外的各類分布式光伏
對于利用園區、廠房屋頂、場地,以及利用坑塘水面、畜牧養殖等集中連片建設的6兆瓦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不得拆分項目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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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擅自增加容量的項目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予并網;連續六個月未發電且現場發電設備已拆除,進行銷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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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紅、黃、綠區域,暫停在紅色區域新增分布式光伏項目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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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探索分布式光伏分時上網電價機制,推動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參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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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最新發布的補充通知,則明確提出鼓勵試點開展6兆瓦及以上工商業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
其中,接網電壓等級為35千伏的、裝機容量不超過20兆瓦;接網電壓等級為110千伏的,裝機容量不超過50兆瓦。
值得留意的是,這部分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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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用電方、發電項目應在同一土地權屬、同一用電主體范圍內,不得外轉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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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發電項目并網模式可自主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
前者需要安裝防逆流裝置,后者上網電量則需按當月集中式光伏現貨市場加權平均電價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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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與此前發布的通知在工商業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范圍表述上并不重合,本次調整并不存在新老政策變動的問題。
但新調整對”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則需按當月集中式光伏現貨市場加權平均電價結算”的要求,還是令不少業內人士產生全額上網分布式項目還能不能做的恐慌情緒。
畢竟負電價在山東過去幾年的電力現貨市場不間斷結算試運行中十分常見。去年2023年5月1-2日,山東電力實時市場甚至出現了連續21小時的負電價,號稱“刷新了長周期現貨試運行負電價的時長紀錄”。
而就均價來看,以過去一周(5月27-6月2日)為例,山東電力市場現貨光伏當日均價分別為0.006元/kWh、0.109元/kWh、-0.002元/kWh、0.262元/kWh、-0.014元/kWh、0.008元/kWh、0.125元/kWh。
※ 圖表:山東現貨光伏當日均價情況
來源:Lambda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山東分布式光伏累計并網容量達4346.4萬千瓦,約占全省發電裝機總容量的20.57%,然而依舊未與現貨市場實現有效銜接,本次政策調整很可能會成為一個信號。
不過,據行業媒體援引山東省太陽能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曉斌解讀,該條目針對6兆瓦以上、50兆瓦以下的電站,由于存在自用部分且需通過集中式管理,但無法直接參與調峰和分攤,因此提出了這一新的管理思路。
這一政策并不會對所有分布式光伏項目產生影響。
本次通知附件原文如下: